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21·第2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21·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一零四年) · 健康 · 哲学 · 领导 · 人性
越人勇之曰:「越俗,有火災復起屋,必以大,用勝服之。」於是作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其東則鳳闕,高二十餘丈;其西則唐中,數十里虎圈;其北治大池,漸台高二十餘丈,命曰太液池,中有蓬萊、方丈、瀛洲、壺梁,象海中神山、龜魚之屬;其南有玉堂、璧門、大鳥之屬。立神明台、井幹樓,度五十丈,輦道相屬焉。 4 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上詔兒寬與博士賜等共議,以為宜用夏正。夏,五月,詔卿、遂、遷等共造漢《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垂之後世云。 5 匈奴兒單于好殺伐,國人不安;又有天災,畜多死。左大都尉使人間告漢曰:「我欲殺單于降漢,漢遠,即兵來迎我,我即發。」上乃遣因杅將軍公孫敖築塞外受降城以應之。 6 秋,八月,上行幸安定。 7 漢使入西域者言:「宛有善馬,在貳師城,匿不肯與漢使。」天子使壯士車令等持千金及金馬以請之。宛王與其群臣謀曰:「漢去我遠,而鹽水中數敗,出其北有胡寇,出其南乏水草,又且往往而絕邑,乏食者多,漢使數百人為輩來,而常乏食,死者過半,是安能致大軍乎!無奈我何。貳師馬,宛寶馬也。」遂不肯予漢使。漢使怒,妄言,椎金馬而去。宛貴人怒曰:「漢使至輕我!」遣漢使去,令其東邊郁成王遮攻,殺漢使,取其財物。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21
定位:卷021·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一零四年)·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越人勇之说越俗火灾后起屋必大,以胜服之。于是作建章宫,千门万户。东为凤阙,高二十余丈;西为唐中,数十里虎圈;北治大池,渐台高二十余丈,名太液池,中有蓬莱、方丈、瀛洲、壶梁,象海中神山龟鱼;南有玉堂、璧门、大鸟。立神明台、井幹楼,高五十丈,辇道相属。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诏儿宽与博士赐等议,以为宜用夏正。五月,诏卿、遂、迁等造汉《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定宗庙百官之仪,为典常。匈奴儿单于好杀伐,国人不安;天灾畜死。左大都尉使人告汉欲杀单于降汉,汉遣公孙敖筑受降城应之。秋八月,武帝幸安定。汉使入西域言宛有善马在贰师城,匿不肯给。武帝使车令等持千金及金马请之。宛王与群臣谋,认为汉远,盐水中数败,北有胡寇,南乏水草,汉使数百人常乏食死者过半,不能致大军,无奈我何。贰师马,宛宝马也。不肯予。汉使怒,椎金马而去。宛贵人怒,遣汉使去,令郁成王遮攻,杀汉使,取财物。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二十一,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汉朝大兴土木,改正朔,同时与匈奴、大宛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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