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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24·第1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24·元平元年(丁未,公元前七四年) · 领导 · 财富 · 投资 · 行动

群臣奏言:「古者廢放之人,屏於遠方,不及以政。請徙王賀漢中房陵縣。」太后詔歸賀昌邑,賜湯沐邑二千戶,故王家財物皆與賀;及哀王女四人,各賜湯沐邑千戶;國除,為山陽郡。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24
定位:卷024·元平元年(丁未,公元前七四年)·第1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群臣建议把被废的昌邑王迁到偏远地方,太后下诏让他回昌邑,赐二千户汤沐邑,原有家产都给他,他的四个妹妹各赐千户,昌邑国废除改为山阳郡。这体现了废黜后的安置:既剥夺政治权力,又给予生活保障,避免激化矛盾。

上下文

昌邑王被废后,群臣商议处置方式,太后最终决定让他回昌邑并给予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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