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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27·第3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27·五鳳三年(丙寅,公元前五五年) · 领导 · 哲学 · 学习 · 认知
又,樂陵侯史高以外屬民侍中,貴重,霸薦高可太尉。天子使尚書召問霸:「太尉官罷久矣。夫宣明教化,通達幽隱,使獄無冤刑,邑無盜賊,君之職也。將相之官,朕之任焉。侍中、樂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親,君何越職而舉之?」尚書令受丞相對,霸免冠謝罪,數日,乃決。自是後不敢復有所請。然自漢興,言治民吏,以霸為首。 3 三月,上幸河東,祠后土。減天下口錢;赦天下殊死以下。 4 六月,辛酉,以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 5 置西河、北地屬國以處匈奴降者。 6 廣陵厲王胥使巫李女須祝詛上,求為天子。事覺,藥殺巫及宮人二十餘人以絕口。公卿請誅胥。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27
定位:卷027·五鳳三年(丙寅,公元前五五年)·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黄霸推荐史高当太尉,皇帝质问:太尉废置已久,教化百姓、平反冤狱是你的职责;将相任命是朕的事,你为何越职?黄霸免冠谢罪,从此不敢再提建议。但汉朝以来谈治民官吏,仍以黄霸为首。核心:要守本分,不越权;提建议要看职责范围。做法:清楚自己的权责边界,不替上级做人事决定;有想法可私下沟通,不公开越位。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二十七,汉宣帝五凤三年(前55年)。黄霸任丞相,因推荐外戚史高为太尉被皇帝责问。
今日一问
我有没有在团队中越权插手不属于自己职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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