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30·第1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30·河平二年(甲午,公元前二七年) · 健康 · 领导 · 人性 · 哲学

1 春,伊邪莫演罷歸,自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殺,終不敢還歸。」使者以聞,下公卿議。議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祿大夫谷永、議郎杜欽以為:「漢興,匈奴數為邊害,故設金爵之賞以待降者。今單于屈體稱臣,列為北籓,遣使朝賀,無有二心。漢家接之,宜異於往時。今既享單于聘貢之質,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貪一夫之得而失一國之心,擁有罪之臣而絕慕義之君也。假令單于初立,欲委身中國,未知利害,私使伊邪莫演詐降以卜吉凶,受之,虧德沮善,令單于自疏,不親邊吏;或者設為反間,欲因而生隙,受之,適合其策,使得歸曲而責直。此誠邊境安危之原,師旅動靜之首,不可不詳也。不如勿受,以昭日月之信,抑詐諼之謀,懷附親之心,便!」對奏,天子從之。遣中郎將王舜往問降狀,伊邪莫演曰:「我病狂,妄言耳。」遣去。歸到,官位如故,不肯令見漢使。 2 夏,四月,楚國雨雹,大如釜。 3 徙山陽王康為定陶王。 4 六月,上悉封諸舅:王譚為平阿侯,商為成都侯,立為紅陽侯,根為曲陽侯,逢時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太后母李氏更嫁為河內苟賓妻,生子參;太后欲以田□分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參為侍中、水衡都尉。 5 御史大夫張忠奏京兆尹王尊暴虐倨慢,尊坐免官;吏民多稱惜之。湖三老公乘興等上書訟:「尊治京兆,撥劇整亂,誅暴禁邪,皆前所稀有,名將所不及;雖拜為真,未有殊絕褒賞加於尊身。今御史大夫奏尊『傷害陰陽,為國家憂,無承用詔書意,『靖言庸違,像龔滔天。』」源其所以,出御史丞楊輔,素與尊有私怨,外依公事建畫為此議,傅致奏文,浸潤加誣,臣等竊痛傷。尊修身潔己,砥節首公,刺譏不憚將相,誅惡不避豪強,誅不制之賊,解國家之憂,功著職修,威信不廢,誠國家爪牙之吏,折衝之臣。今一旦無辜制於仇人之手,傷於詆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聽,獨掩怨讎之偏奏,被共工之大惡,無所陳冤訴罪。尊以京師廢亂,群盜並興,選賢徵用,起家為卿。賊亂既除,豪猾伏辜,即以佞巧廢黜。一尊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孔子曰:『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是惑也。』『浸潤之譖不行焉,可謂明矣。』願下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定尊素行!夫人臣而『傷害陰陽』,死誅之罪也;『靖言庸違』,放殛之刑也。審如御史章,尊乃當伏觀闕之誅,放於無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任舉尊者,當獲選舉之辜,不可但已。即不如章,飾文深詆以訴無罪,亦宜有誅,以懲讒賊之口,絕詐欺之路。唯明主參詳,使白黑分別!」書奏,天子復以尊為徐州刺史。 6 夜郎王興、金句町王禹、漏臥侯俞更舉兵相攻。牂柯太守請發兵誅興等。議者以為道遠不可擊,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張匡持節和解。興等不從命,刻木象漢吏,立道旁,射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30
定位:卷030·河平二年(甲午,公元前二七年)·第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匈奴使者伊邪莫演说要投降汉朝,如果汉朝不接受,他就自杀。汉成帝让公卿讨论,有人主张按旧例接受。但谷永、杜钦认为:匈奴单于已称臣,汉朝若接受其逃臣,就是贪小失大,会失去单于的信任,还可能中反间计。他们建议不接受,以显示诚信。成帝采纳,派王舜去询问,伊邪莫演改口说自己是病狂乱说。于是送他回去,官位如故,但他不肯见汉使。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三十,汉成帝河平二年(前27年)。此时匈奴单于已向汉称臣,汉朝需处理归降者以维护边关稳定。

今日一问

面对看似有利的归降,如何判断接受是否会损害更大的信任?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