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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30·第2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30·河平二年(甲午,公元前二七年) · 成长 · 哲学 · 领导 · 认知

杜欽說大將軍王鳳曰:「蠻夷王侯輕易漢使,不憚國威,恐議者選耎,復守和解;太守察動靜有變,乃以聞。如此,則復曠一時,王侯得收獵其眾,申固其謀,黨助眾多,各不勝忿,必相殄滅。自知罪成,狂犯守尉,遠臧溫暑毒草之地;雖有孫、吳將,賁、育士,若入水火,往必焦沒,智勇亡所施。屯田守之,費不可勝量。宜因其罪惡未成,未疑漢家加誅,陰敕旁郡守尉練士馬,大司農豫調谷積要害處,選任職太守往。以秋涼時入,誅其王侯尤不軌者。即以為不毛之地,無用之民,聖王不以勞中國,宜罷郡,放棄其民,絕其王侯勿復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墮壞,亦宜因其萌牙,早斷絕之。及已成形然後戰師,則萬姓被害。」大將軍鳳於是薦金城司馬臨邛陳立為牂柯太守。立至牂柯,諭告夜郎王興,興不從命;立請誅之,未報。乃從吏數十人出行縣,至興國且同亭,召興。興將數千人往至亭,從邑君數十人入見立。立數責,因斷頭。邑君曰:「將軍誅無狀,為民除害,願出曉士眾!」以興頭示之,皆釋兵降。金句町王禹、漏臥侯俞震恐,入粟千斛、牛羊勞吏士。立還歸郡。興妻父翁指,與子邪務收餘兵,迫脅旁二十二邑反。至冬,立奏募諸夷,與都尉、長史分將攻翁指等。翁指據厄為壘,立使奇兵絕其饟道,縱反間以誘其眾。都尉萬年曰:「兵久不決,費不可共。」引兵獨進。敗走,趨立營。立怒,叱戲下令格之。都尉復還戰,立救之。時天大旱,立攻絕其水道。蠻夷共斬翁指,持首出降,西夷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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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030·河平二年(甲午,公元前二七年)·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夜郎王兴等举兵相攻,汉朝先派张匡调解无效。杜钦向大将军王凤分析:蛮夷轻视汉使,若再姑息,他们会壮大,一旦生变,汉军远征困难,屯田耗费巨大。建议趁其罪恶未成,选能干太守,秋凉时进兵诛杀首恶;或者放弃该地。王凤推荐陈立为牂柯太守。陈立到任后,召见夜郎王兴,责备并斩首,兴的部众投降。兴的岳父翁指与儿子邪务收余兵反叛,陈立募夷兵进攻,断其粮道和水源,最终蛮夷斩翁指投降,西夷平定。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三十,河平二年(前27年)。夜郎等西南夷叛乱,汉朝内部对是否出兵有争议。

今日一问

面对边远地区的叛乱,是尽早果断处理还是妥协退让?如何评估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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