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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32·第2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32·孝成皇帝中綏和元年(癸丑,公元前八年) · 领导 · 认知 · 决策 · 成长

上召丞相翟方進、御史大夫孔光、右將軍廉褒、後將軍朱博入禁中,議「中山、定陶王誰宜為嗣者」。方進、根、褒、博皆以為:「定陶王,帝弟之子,《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定陶王宜為嗣。」光獨以為:「禮,立嗣以親。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兄終弟及。中山王,先帝之子,帝親弟,宜為嗣。」上以「中山王不材;又禮,兄弟不得相入廟,」不從光議。二月,癸丑,詔立定陶王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徵定陶王。定陶王謝曰:「臣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藩。」書奏,天子報聞。戊午,孔光以議不合意,左遷廷尉;何武為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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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032·孝成皇帝中綏和元年(癸丑,公元前八年)·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成帝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等入宫,商议中山王和定陶王谁宜为嗣。方进、王根、廉褒、朱博都认为定陶王是帝弟之子,按礼兄弟之子如同儿子,宜为嗣。孔光独认为立嗣应以亲,中山王是先帝之子、皇帝亲弟,兄终弟及更合适。成帝以中山王不材、兄弟不得相入庙为由,不采纳孔光。二月立定陶王刘欣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冯参为宜乡侯,增中山国三万户安慰。定陶王推辞说材質不足,愿留国邸,待有圣嗣再归国。孔光因议不合被降为廷尉。核心是:继承人的选择往往综合能力、礼法和政治权衡,而非单纯血缘。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三十二,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成帝无子,议立嗣,最终定陶王刘欣胜出。

今日一问

在选拔接班人时,我们更看重血缘亲疏,还是能力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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