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35·第8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35·孝哀皇帝下元壽二年(庚申,公元前一年) · 健康 · 领导 · 成长 · 决策
莽又白太皇太后,詔有司以皇太后前與女弟昭儀專寵錮寢,殘滅繼嗣,貶為孝成皇后,徙居北宮。又以定陶共王太后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徙孝哀皇后退就桂宮,傅氏、丁氏皆免官爵歸故郡,傅晏將妻子徙合浦。獨下詔褒揚傅喜曰:「高武侯喜,姿性端愨,論議忠直,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終不順指從邪,介然守節,以故斥逐就國。《傳》不雲乎:『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其還喜長安,位特進,奉朝請。」喜雖外見褒賞,孤立憂懼;後復遣就國,以壽終。莽又貶傅太后號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號曰丁姬。莽又奏董賢父子驕恣奢僭,請收沒入財物縣官,諸以賢為官者皆免。父恭、弟寬信與家屬徙合浦,母別歸故郡巨鹿。長安中小民歡嘩,鄉其第哭,幾獲盜之。縣官斥賣董氏財,凡四十三萬萬。賢所厚吏沛朱詡自劾去大司馬府,買棺衣,收賢屍葬之。莽聞之,以它罪擊殺詡。莽以大司徒孔光名儒,相三主,太后所敬,天下信之,於是盛尊事光,引光女婿甄邯為侍中、奉車都尉。諸素所不說者,莽皆傅致其罪,為請奏草,令邯持與光,以太后指風光。光素畏慎,不敢不上之;莽白太后,輒可其奏。於是劾奏何武、公孫祿互相稱舉,皆免官,武就國。又奏董宏子高昌侯武父為佞邪,奪爵。又奏南郡太守毋將隆前為冀州牧,治中山馮太后獄,冤陷無辜,關內侯張由誣告骨肉,中太僕史立、泰山太守丁玄陷人入大辟,河內太守趙昌譖害鄭崇,幸逢赦令,皆不宜處位在中土,免為庶人,徙合浦。中山之獄,本立、玄自典考之,但與隆連名奏事;莽少時慕與隆交,隆不甚附,故因事擠之。紅陽侯立,太后親弟,雖不居位,莽以諸父內敬憚之,畏立從容言太后,令己不得肆意,復令光奏立罪惡:「前知定陵侯淳于長犯大逆罪,多受其賂,為言誤朝。後白以官婢楊寄私子為皇子,眾言曰:『呂氏少帝復出。』紛紛為天下所疑,難以示來世,成襁褓之功。請遣立就國。」太后不聽。莽曰:「今漢家衰,比世無嗣,太后獨代幼主統政,誠可畏懼。力用公正先天下,尚恐不從;今以私恩逆大臣議,如此,群下傾邪,亂從此起。宜可且遣就國,安後復徵召之。」太后不得已,遣立就國。莽之所以脅持上下,皆此類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35
定位:卷035·孝哀皇帝下元壽二年(庚申,公元前一年)·第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王莽又请太皇太后下诏,以皇太后(成帝赵皇后)和妹妹昭仪专宠、残害皇嗣为由,贬为孝成皇后,迁居北宫;又以定陶共王太后与孔乡侯傅晏合谋不轨为由,把孝哀皇后迁到桂宫,傅氏、丁氏全部免官归乡,傅晏带家属流放合浦。唯独下诏褒扬傅喜,说他端方忠直,不附和邪佞,召还长安,位特进。傅喜虽受褒奖,却孤立忧惧,后来仍被遣回封国,寿终。王莽又贬傅太后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为丁姬。接着奏董贤父子骄奢僭越,没收家产,凡因董贤得官者一律免职,董贤父、弟流放合浦,母归巨鹿。长安百姓到董家宅第哭闹,几乎发生盗抢。官府变卖董氏财产得四十三万万。董贤旧吏朱诩辞职买棺收葬董贤,王莽借别的罪名把他打死。王莽又尊崇名儒孔光,引其女婿甄邯为侍中,把平素不喜欢的人罗织罪名,让甄邯拿奏草给孔光,孔光畏慎不敢不上奏,王莽再请太后批准。于是何武、公孙禄因互相举荐被免官,董宏之子被夺爵,毋将隆、张由、史立、丁玄、赵昌等都被免为庶人、流放合浦。红阳侯王立是太后亲弟,王莽怕他在太后面前说话碍事,又让孔光奏王立旧罪,请遣就国。太后不听,王莽以“汉家衰微、太后代幼主统政,应以公正为先”相劝,太后不得已遣王立就国。王莽就是这样挟持上下的。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三十五,王莽掌权后系统清除丁、傅外戚和异己,同时褒奖傅喜以收人心,逐步架空太皇太后。
今日一问
当有人以“公正”为名清除异己时,你如何分辨他是真为公还是假公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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