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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36·第2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36·孝平皇帝下元始四年(甲子,公元四年) · 决策 · 哲学 · 领导 · 健康
詔:「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已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36
定位:卷036·孝平皇帝下元始四年(甲子,公元四年)·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朝廷下诏:妇女除非本人犯法,男子八十岁以上、七岁以下,只要家里不是犯“不道”大罪或被诏书点名逮捕,一律不得拘押;需要查问的就地查验。并把这定为法令。核心是给老弱妇孺划出司法保护线,避免一人犯事、全家连坐,也防止滥捕。可执行的做法是:执法先看对象和罪名是否在例外之内,能就地问清就不抓人;同时明确“不道”和“诏捕”是硬口子,不能拿来随意扩大。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三十六,元始四年。王莽当政时颁行此诏,对拘押老幼妇女作出限制,并定为常法。
今日一问
你们处理问题时,有没有为老人、孩子和无关家属留出免于牵连的余地?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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