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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47·第4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47·肅宗孝章皇帝下章和元年(丁亥,公元八七年) · 领导 · 财富 · 投资 · 行动
齊王晃及弟利侯剛,與母太姬更相誣告。秋,七月,癸卯,詔貶晃爵為蕪湖侯,削剛戶三千,收太姬璽緩。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47
定位:卷047·肅宗孝章皇帝下章和元年(丁亥,公元八七年)·第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齐王刘晃和弟弟利侯刘刚,与母亲太姬互相诬告。秋季七月癸卯日,皇帝下诏贬刘晃爵位为芜湖侯,削去刘刚封户三千,收回太姬的玺印绶带。核心是家庭内讧导致朝廷惩罚。为什么?因为皇室家庭纠纷影响统治秩序,必须用贬爵削户来惩戒。怎么做?遇到家庭矛盾应内部调解,避免公开诬告;上位者处理时要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四十七,汉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年)。齐王刘晃是汉章帝的兄弟,太姬是他们的母亲。
今日一问
当家庭矛盾升级为公开冲突时,如何避免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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