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52·第5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52·孝順皇帝下永和三年(戊寅,公元一三八年) · 领导 · 认知 · 决策 · 行动
秋,八月,己未,司徒黃尚免。九月,己酉,以光祿勳長沙劉壽為司徒。丙戌,令大將軍、三公舉剛毅、武猛、謀謨任將帥者各二人,特進、卿、校尉各一人。初,尚書令左雄薦冀州刺史周舉為尚書。既而雄為司隸校尉,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任將帥。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曰:「詔書使我選武猛,不使我選清高。」舉曰:「詔書使君選武猛,不使君選貪污也。」雄曰:「進君,適所以自伐也。」舉曰:「昔趙宣子任韓厥為司馬,厥以軍法戮宣子僕,宣子謂諸大夫曰:『可賀我矣!吾選厥也任其事。』今君不以舉之不才誤升諸朝,不敢阿君以為君羞;不寤君之意與宣子殊也。」雄悅,謝曰:「吾嘗事馮直之父,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是吾之過也!」天下益以此賢之。是時,宦官競賣恩勢,唯大長秋良賀清儉退厚。及詔舉武猛,賀獨無所薦。帝問其故,對曰:「臣生自草茅,長於宮掖,既無知人之明,又未嘗交加士類。昔衛鞅因景監以見,有識知其不終。今得臣舉者,匪榮伊辱,是以不敢!」帝由是賞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52
定位:卷052·孝順皇帝下永和三年(戊寅,公元一三八年)·第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朝廷下诏让大将军、三公推荐刚毅武猛可任将帅的人。左雄推荐了冯直,但冯直曾因贪赃获罪,周举因此弹劾左雄。左雄辩解说诏书只让选武猛,没让选清高。周举反驳:诏书也没让你选贪污。左雄起初不快,后来醒悟道歉,承认自己因私交而荐人有过。同时,宦官良贺清俭退厚,诏举武猛时唯独他不推荐人,皇帝问原因,他说自己出身草茅,没有识人之明,也不结交士人,怕推荐的人反成耻辱。皇帝因此赞赏他。两件事都说明:荐人要看公心,不能因私废公,也不能为应付诏书而乱举。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五十二,汉顺帝永和三年(138年)。当时朝廷下诏举荐将帅之才,引发荐人标准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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