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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53·第7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53·孝桓皇帝建和元年(丁亥,公元一四七年) · 领导 · 心性 · 成长 · 行动

秋,七月,渤海孝王鴻薨,無子;太后立帝弟蠡吾侯悝為渤海王,以奉鴻祀。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53
定位:卷053·孝桓皇帝建和元年(丁亥,公元一四七年)·第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渤海孝王刘鸿去世后没有儿子,太后就把皇帝(桓帝)的弟弟、蠡吾侯刘悝立为渤海王,让他继承刘鸿的香火。这背后是宗法制度:诸侯王无子,要从同宗近支中选人过继,以延续祭祀。太后此举既合礼法,也借机把皇族成员安排到重要封国,巩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对今天的人来说,这提醒我们:处理继承问题要早做安排,按规则选人,避免因空缺引发争夺。

上下文

东汉桓帝建和元年(147年),梁太后临朝,梁冀专权。渤海王刘鸿无子国绝,太后立桓帝弟刘悝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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