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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60·第20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60·孝獻皇帝乙初平四年(癸酉,公元一九三年) · 领导 · 行动 · 哲学 · 健康

疇北歸無終,率宗族及他附從者數百人,掃地而盟曰:「君仇不報,吾不可立於世!」遂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躬耕以養父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家。疇謂其父老曰:「今眾成都邑,而莫相統一,又無法制以治之,恐非久安之道。疇有愚計,願與諸君共施之,可乎?」皆曰:「可!」疇乃為約束,相殺傷、犯盜、諍訟者,隨輕重抵罪,重者至死,凡一十餘條。又制為婚姻嫁娶之禮,與學校講授之業,班行於眾,眾皆便之,至道不拾遺。北邊翕然服其威信,烏桓、鮮卑各遣使致饋,疇悉撫納,令不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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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060·孝獻皇帝乙初平四年(癸酉,公元一九三年)·第2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田畴北归无终,率领宗族及依附者数百人,扫地盟誓说:“君仇不报,我不可立于世!”于是进入徐无山中,选深险平敞之地居住,亲自耕田养父母,百姓归附他,几年间达到五千余家。田畴对父老说:“如今众人聚成城邑,却无人统一,又无法制治理,恐怕不是长久安宁之道。我有个愚计,愿与诸位共同施行,可以吗?”都说:“可以!”田畴便制定约束:相互杀伤、犯盗、争讼的,按轻重抵罪,重的至死,共十余条。又制定婚姻嫁娶之礼,兴办学校讲授之业,颁布施行,众人都觉得方便,以至于道不拾遗。北边一致佩服他的威信,乌桓、鲜卑各派使者送礼,田畴都安抚接纳,让他们不为寇。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六十,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年)。田畴在刘虞死后隐居徐无山,聚众自保,成为乱世中地方自治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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