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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67·第1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67·高祖武皇帝永定三年(己卯,公元五五九年) · 领导 · 哲学 · 财富 · 决策

乙卯,周詔:「有司無得糾赦前事;唯庫廄倉廩與海內所共,若有侵盜,雖經赦宥免其罪,征備如法。」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67
定位:卷167·高祖武皇帝永定三年(己卯,公元五五九年)·第1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乙卯日,北周下诏:有关部门不得追究赦令之前的事;只有国库、马厩、粮仓是天下共有,若有侵占盗窃,即使经过赦免免了罪,也要照数征赔偿还。这等于给赦免划了边界:一般旧案不再翻,但公共财物不能因赦免而一笔勾销。这样做既安定了人心,又保住了国家财政的底线,防止有人借赦免占公家便宜。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167,陈永定三年(559年)北周诏令。北周屡行赦宥,此诏明确赦免的适用范围。

今日一问

在制定宽赦政策时,如何既给人改过机会,又防止公共资源被侵占?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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