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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1·第1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1·高宗宣皇帝上之下太建四年(壬辰,公元五七二年) · 历史 · 领导 · 决策 · 成长

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是夜,帝遣柱國越公盛乘傳征訓,至同州,賜死。昌城公深使突厥未還,遣開府儀同三司宇文德繼璽書就殺之。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遷及所新任者,皆除名。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1
定位:卷171·高宗宣皇帝上之下太建四年(壬辰,公元五七二年)·第1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宇文护的世子宇文训任蒲州刺史,当晚,皇帝派柱国越公杨盛乘驿马急召宇文训,到同州后赐死。昌城公宇文深出使突厥未归,派开府仪同三司宇文德带着加盖玺印的诏书前往处死。宇文护的长史叱罗协、司录冯迁以及新任命的人,都被除名。

上下文

北周武帝诛杀宇文护后,为绝后患,迅速清除其子及亲信党羽。

今日一问

当组织清除旧势力时,如何区分首恶与胁从,避免过度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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