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1·第30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1·高宗宣皇帝上之下太建四年(壬辰,公元五七二年) · 行动 · 健康 · 决策 · 领导
六月,戊辰,光入,至涼風堂,劉桃枝自後撲之,不僕,顧曰:「桃枝常為如此事。我不負國家。」桃枝與三力士以弓弦罥其頸,拉而殺之,血流於地,剷之,跡終不滅。於是下詔稱其謀反,並殺其子開府儀同三司世雄、儀同三司恆伽。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1
定位:卷171·高宗宣皇帝上之下太建四年(壬辰,公元五七二年)·第3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六月戊辰日,斛律光进宫,走到凉风堂,刘桃枝从背后扑上去,没扑倒。斛律光回头说:“你常干这种事。我没有辜负国家。”刘桃枝和三个力士用弓弦套住他脖子,把他拉倒杀害,血流满地,铲也铲不干净。随后皇帝下诏,宣称斛律光谋反,并杀了他两个儿子。
上下文
斛律光被诱入宫杀害,北齐自毁长城。司马光详记其惨状,暗寓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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