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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2·第1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2·高宗宣皇帝中之上太建七年(乙未,公元五七五年) · 决策 · 成长 · 领导

監豫州陳桃根得青牛,獻之,詔遣還民。又表上織成羅文錦被各二百首,詔於雲龍門外焚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2
定位:卷172·高宗宣皇帝中之上太建七年(乙未,公元五七五年)·第1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监豫州陈桃根得到一头青牛,献给皇帝,皇帝下诏把牛还给百姓。陈桃根又上表进献织成的罗文锦被各二百条,皇帝下诏在云龙门外烧掉。核心是:皇帝拒收奢侈品,把牛还给百姓,把锦被当众烧毁,以示节俭、不扰民。为什么?因为地方官献奇珍异宝,容易助长进献之风,加重百姓负担。做法是:公开拒绝并销毁,让下面知道不必再送。这既是表态,也是杜绝浪费。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172,公元575年。陈朝陈桃根献青牛、锦被,陈宣帝下诏退还和焚毁,以倡节俭。

今日一问

当有人向你进献贵重礼物时,你会公开拒绝,还是收下再说?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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