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8·第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8·高祖文皇帝上之下開皇十七年(丁巳,公元五九七年) · 行动 · 决策 · 哲学 · 领导
帝以所在屬官不敬憚其上,事難克舉,三月,丙辰,詔「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於律外斟酌決杖。」於是上下相驅,迭行捶楚,以殘暴為干能,以守法為懦弱。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8
定位:卷178·高祖文皇帝上之下開皇十七年(丁巳,公元五九七年)·第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隋文帝因为各地属官不敬畏上司,事情难以办成,三月丙辰日下诏:“各部门审理属官罪状,如果律条轻但情节重,允许在律条之外斟酌决定杖打。”于是上下互相驱使,频繁使用杖刑,把残暴当作能干,把守法当作懦弱。核心是:用突破规则的方式强化管理,会催生暴力竞赛。一旦允许法外施刑,官员就会比谁更狠,守法的人反而被嘲笑。今天定规矩时,不能为了效率就开口子,否则底线会不断被突破。
上下文
隋文帝开皇十七年,因属官不敬上司,下诏允许律外杖责,导致滥用刑罚。
今日一问
为了提升执行力,你会不会默许突破规则的手段?这会不会让团队比狠而不是比好?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你的邮箱
只用于发送原典。不发广告,不卖名单。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