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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4·第20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4·則天順聖皇后上之下永昌元年(己丑,公元六八九年) · 领导 · 成长 · 历史 · 人性

己未,殺宗室鄂州剌史嗣鄭王璥等六人。庚申,嗣滕王修琦等六人免死,流嶺南。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04
定位:卷204·則天順聖皇后上之下永昌元年(己丑,公元六八九年)·第2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己未日,朝廷处死了宗室鄂州刺史、嗣郑王李璥等六人。庚申日,嗣滕王李修琦等六人免于死罪,被流放到岭南。这两条记载紧接黑齿常之死后,显示武则天对李唐宗室的清洗在持续:一部分人直接被处死,另一部分人虽免死但被流放边远之地。核心是:在权力斗争中,宗室成员无论是否真的有罪,都可能被批量处置,生死只在一线之间。

上下文

此事发生在武则天称帝前夕,她正系统清除李唐宗室中可能反对她的力量。嗣郑王李璥、嗣滕王李修琦都是唐朝宗室成员。

今日一问

当权力更替时,无辜的亲属该不该被牵连?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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