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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0·第10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0·睿宗玄真大聖大興孝皇帝下景雲二年(辛亥,公元七一一年) · 决策 · 领导 · 健康 · 行动

丁丑,命太子監國,六品以下除官及徒罪以下,並取太子處分。殿中侍御史崔蒞、太子中允薛照素言於上曰:「斜封官皆先帝所除,恩命已布,姚元之等建議,一朝盡奪之,彰先帝之過,為陛下招怨。今眾口沸騰,遍於海內,恐生非常之變。」太平公主亦言之,上以為然。戊寅,制:「諸緣斜封別敕授官,先停任者,並量材敘用。」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0
定位:卷210·睿宗玄真大聖大興孝皇帝下景雲二年(辛亥,公元七一一年)·第1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二月初二,睿宗命太子监国,六品以下官员任命和徒罪以下案件都交给太子处理。但殿中侍御史崔莅、太子中允薛照素马上提醒:那些“斜封官”是先帝任命的,恩命已经公布,姚元之等人一下子全罢免,等于张扬先帝的过错,会招来怨恨,现在舆论沸腾,怕出大变。太平公主也这么说,睿宗就同意了。第二天下制:因斜封别敕授官、先前停职的,都量才重新起用。核心是:改革不能只讲对错,还要算政治账。做法上,可先承认旧任命的合法性,再逐步考核筛选,避免一刀切激起反弹。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景云二年(711年)。斜封官是唐中宗时通过非正式渠道任命的官员,睿宗初年曾大批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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