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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0·第24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0·睿宗玄真大聖大興孝皇帝下景雲二年(辛亥,公元七一一年) · 行动 · 领导 · 历史

僧慧范恃太平公主勢,逼奪民產,御史大夫薛謙光與殿中侍御史慕容珣奏彈之。公主訴於上,出謙光為岐州刺史。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0
定位:卷210·睿宗玄真大聖大興孝皇帝下景雲二年(辛亥,公元七一一年)·第2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僧人慧范倚仗太平公主的势力,强夺百姓财产,御史大夫薛谦光和殿中侍御史慕容珣上奏弹劾他。太平公主向皇帝申诉,结果薛谦光被外放为岐州刺史。核心是权贵干预司法,弹劾者反遭贬谪。为什么?因为公主庇护,皇帝偏听。怎么做?应健全制度,防止权贵干预监察,保护举报人。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10,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太平公主权倾朝野,僧人慧范为其爪牙。

今日一问

当举报权贵却反遭报复时,社会该如何保护正义之士?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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