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2·第13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2·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 · 哲学 · 决策 · 心性 · 领导
上以岐山令王仁琛,籓邸故吏,墨敕令與五品官。宋璟奏:「故舊恩私,則有大例,除官資歷,非無公道。仁琛向緣舊恩,已獲優改,今若再蒙超獎,遂於諸人不類;又是後族,須杜輿言。乞下吏部檢勘,苟無負犯,於格應留,請依資稍優注擬。」從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2
定位:卷212·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第1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玄宗因岐山县令王仁琛是旧邸故吏,用墨敕直接授他五品官。宋璟反对:旧恩私情有常规,授官资历要讲公道;仁琛已因旧恩优待过,再超奖就与众人不同,且他是后族,须堵舆论。请交吏部核查,若无过错、依格应留,再按资历稍优拟官。玄宗听从。核心是:私人恩情不能破坏公共用人规则,即使皇帝也不能随意越过程序。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12,开元七年。宋璟为宰相,以刚正守法著称,玄宗前期能纳谏,故有此举。
今日一问
当人情与规则冲突时,你会如何守住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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