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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2·第23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2·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九年(辛酉,公元七二一年) · 领导 · 行动 · 认知 · 心性
安州別駕劉子玄卒。子玄即知幾也,避上嫌名,以字行。著作郎吳兢撰《則天實錄》,言宋璟張說使證魏元忠事。說修史見之,知兢所為,謬曰:「劉五殊不相借。」兢起對曰:「此乃兢所為,史草具在,不可使明公枉怨死者。」同僚皆失色。其後說陰祈兢改數字,兢終不許,曰:「若徇公請,則此史不為直筆,何以取信於後!」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2
定位:卷212·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九年(辛酉,公元七二一年)·第2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安州别驾刘子玄去世。刘子玄就是刘知几,因避唐玄宗名讳,以字行世。著作郎吴兢撰写《则天实录》,其中提到宋璟、张说曾让魏元忠作证的事。张说修史时看到这段,知道是吴兢写的,便谎称:“刘五(刘知几)太不给我面子了。”吴兢站起来说:“这是我写的,史稿都在,不能让你冤枉死者。”同僚都大惊失色。后来张说私下请求吴兢改动几个字,吴兢始终不答应,说:“如果顺从您的请求,这史书就不是直笔,怎么能取信于后世!”这体现了史官坚持实录、不徇私情的精神。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12记开元九年刘知几去世及吴兢撰《则天实录》事。刘知几是著名史学家,吴兢也是史官,二人皆以直笔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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