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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42·第28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42·穆宗睿聖文惠孝皇帝中 · 财富 · 投资 · 健康 · 决策

戶部侍郎、判度支張平叔上言:「官自糶鹽,可以獲利一倍。」又請「令所由將鹽就村糶易。」又乞「令宰相領鹽鐵使。」又請「以糶鹽多少為刺史、縣令殿最。」又乞「檢責所在實戶,據口團保,給一年鹽,使其四季輸價。」又「行此策後,富商大賈或行財賄,邀截喧訴,其為首者所在杖殺,連狀人皆杖脊。」詔百官議其可否。兵部侍郎韓愈上言,以為:「城郭之外,少有見錢糴鹽,多用雜物貿易。鹽商則無物不取,或賒貸徐還,用此取濟,兩得利便。今令人吏坐舖自糶,非得見錢,必不敢受。如此,貧者無從得鹽,自然坐失常課,如何更有倍利!又若令人吏將鹽家至戶到而糶之,必索百姓供應,騷擾極多。又,刺史、縣令職在分憂,豈可惟以鹽利多少為之升黜,不復考其理行!又,貧家食鹽至少,或有淡食動經旬月,若據口給鹽,依時征價,官吏畏罪,必用威刑,臣恐因此所在不安,此尤不可之大者也。」中書舍人韋處厚議,以為:「宰相處論道之地,雜以鹺務,實非所宜。竇參、皇甫鎛皆以錢穀為相,名利難兼,卒蹈禍敗。又欲以重法禁人喧訴,夫強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得矣。」事遂寢。平叔又奏征遠年逋欠。江州刺史李渤上言:「度支征當州貞元二年逃戶所欠錢四千餘緡,當州今歲旱災,田損什九。陛下奈何於大旱中征三十六年前逋負!」詔悉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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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242·穆宗睿聖文惠孝皇帝中·第2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户部侍郎张平叔建议官府专卖食盐以获双倍利润,并要求宰相兼管盐铁、以卖盐多少考核官员、按人口配盐征税,甚至用重刑禁止商人抗议。韩愈反对,认为百姓多用杂物换盐,官府只收现钱会让穷人吃不起盐;官吏下乡卖盐会骚扰百姓;以盐利考核官员会忽视政绩;按口配盐征税会逼官吏用刑。韦处厚也认为宰相不该管盐务,重法禁诉行不通。最终建议被搁置。这提醒我们,政策要考虑执行成本和百姓实际,不能只盯着利润。

上下文

唐穆宗时,张平叔提出食盐专卖方案,韩愈、韦处厚等反对,最终未实行。

今日一问

你制定政策时,是否充分考虑了执行成本和弱势群体的承受力?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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