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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70·第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70·均王中貞明三年(丁丑,公元九一七年) · 领导 · 决策 · 成长 · 行动

劉鄩自滑州入朝,朝議以河朔失守責之。九月,落鄩平章事,左遷亳州團練使。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70
定位:卷270·均王中貞明三年(丁丑,公元九一七年)·第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刘鄩从滑州入朝,朝廷议论因河朔失守而责备他。九月,他被免去平章事,降为亳州团练使。这反映了古代问责机制:战败后,高级官员需承担领导责任。尽管刘鄩可能并非直接责任人,但作为统帅难辞其咎。现代组织中,领导者也常需为团队失败负责,即使个人努力。这提醒我们,担任领导就要有担当,同时问责应公正,避免简单归罪。

上下文

公元917年,后梁将领刘鄩因河朔失守被问责贬官。

今日一问

当团队失败时,你如何看待领导者的责任与问责的公平性?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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