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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70·第14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70·均王中貞明四年(戊寅,公元九一八年) · 健康 · 人性 · 领导 · 认知

吳內外馬步都軍使、昌化節度使、同平章事徐知訓,驕倨淫暴。威武節度使、知撫州李德誠有家妓數十,知訓求之,德誠遣使謝曰:「家之所有皆長年,或有子,不足以侍貴人,當更為公求少而美者。」知訓怒,謂使者曰:「會當殺德誠,並其妻取之!」知訓狎侮吳王,無復君臣之禮。嘗與王為優,自為參軍,使王為蒼鶻,總角弊衣執帽以從。又嘗泛舟濁河,王先起,知訓以彈彈之。又嘗賞花於禪智寺,知訓使酒悖慢,王懼而泣,四座股慄。左右扶王登舟,知訓乘輕舟逐之,不及,以鐵撾殺王親吏。將佐無敢言者,父溫皆不之知。知訓及弟知詢皆不禮於徐知誥,獨季弟知諫以兄事禮之。知訓嘗召兄弟飲,知誥不至,知訓怒曰:「乞子不欲酒,欲劍乎!」又嘗與知誥飲,伏甲欲殺之,知諫躡知誥足,知誥陽起如廁,遁去,知訓以劍授左右刁彥能使追殺之。彥能馳騎及於中塗,舉劍示知誥而還,以不及告。平盧節度使、同平章事、諸道副都統朱瑾遣家妓通候問於知訓,知訓強欲私之,瑾已不平。知訓惡瑾位加己上,置靜淮軍於泗州,出瑾為靜淮節度使,瑾益恨之,然外事知訓愈謹。瑾有所愛馬,冬貯於幄,夏貯於幬。寵妓有絕色。知訓過別瑾,瑾置酒,自捧觴,出寵妓使歌,以所愛馬為壽,知訓大喜。瑾因延之中堂,伏壯士於戶內,出妻陶氏拜之。知訓答拜,瑾以笏自後擊之踣地,呼壯士出斬之。瑾先系二悍馬於廡下,將圖知訓,密令人解縱之,馬相蹄嚙,聲甚厲,以是外人莫之聞。瑾提知訓首出,知訓從者數百人皆散走。瑾馳入府,以首示吳王曰:「僕已為大王除害!」王懼,以衣障面,走入內,曰:「舅自為之,我不敢知!」瑾曰:「婢子不足與成大事!」以知訓首擊柱,挺劍將出,子城使翟虔等已闔府門勒兵討之,乃自後逾城,墜而折足,顧追者曰:「吾為萬人除害,以一身任患。」遂自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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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270·均王中貞明四年(戊寅,公元九一八年)·第1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吴国徐知训骄横淫暴,向李德诚索要家妓被婉拒就扬言杀人夺妻;对吴王毫无君臣之礼,扮戏时让吴王穿破衣当跟班,还弹弓打他,吓得吴王哭泣。他多次想害弟弟徐知诰,幸亏知谏提醒才逃脱。朱瑾因知训强占其家妓、又排挤自己而怀恨,表面更恭顺,设宴诱知训,伏兵将其杀死,提头见吴王。吴王吓得躲起来说“你自己看着办”,朱瑾叹“婢子不足成大事”,最终被围,自刎而死。这讲的是:暴虐者靠权势压人,却把身边人逼成死敌;而傀儡君主不敢担责,也让除害者白白送命。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70记吴国权臣徐知训被朱瑾所杀,时在公元9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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