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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宣公·第21则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 宣公 · 领导 · 心性 · 决策 · 行动

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于陳。」書有禮也。厲之役,鄭伯逃歸,自是楚未得志焉。鄭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晉。春,葬陳靈公。楚子圍鄭。夏,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于邲,晉師敗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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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宣公·第2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申叔时出使齐国回来,向楚王复命后退出,没有庆贺。楚王派人责备他:夏徵舒无道弑君,我率诸侯讨伐并处死他,诸侯和县公都庆贺我,你独不庆贺,为什么?申叔时问:还能辩解吗?楚王说可以。申叔时说:夏徵舒弑君罪大,讨伐处死是君王的义举。但有人牵牛踩了别人的田,田主就夺走牛。牵牛踩田确实有罪,但夺牛惩罚太重了。诸侯跟从您,说是讨伐有罪。现在把陈国设为县,是贪图它的富庶。以讨罪召集诸侯,却以贪婪收场,恐怕不行吧?楚王说:好,我还没听过这样的道理。还回去可以吗?申叔时说:我们小人,就像从怀里取物再还给他。于是恢复陈国,每乡取一人带回,称为夏州。

上下文

《左传》宣公十一年,楚庄王借平陈乱欲吞陈,申叔时以“蹊田夺牛”讽谏,使楚王恢复陈国。

今日一问

申叔时用“牵牛踩田就夺牛”比喻惩罚过重,在管理或执法中,如何避免因小过而施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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