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成公·第27则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 成公 · 健康 · 行动 · 领导 · 人性
晉人以鍾儀歸。囚諸軍府。楚圍宋之役。師還。子重請取於申呂。以為賞田。王許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呂所以邑也。是以為賦。以御北方。若取之。是無申呂也。晉鄭必至于漢。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殺巫臣之族子閻。子蕩。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閻之室。使沈尹。與王子罷。分子蕩之室。子反取黑要。與清尹之室。巫臣自晉遺二子書曰。爾以讒慝貪惏事君。而多殺不辜。余必使爾罷於奔命以死。巫臣請使於吳。晉侯許之。吳子壽夢說之。乃通吳于晉。以兩之一卒適吳。舍偏兩之一焉。與其射御。教吳乘車。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8%A5%E7%A7%8B%E5%B7%A6%E6%B0%8F%E5%82%B3/%E6%88%90%E5%85%AC
定位:成公·第2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巫臣因私怨叛楚通吴,借外交手段报复政敌。子重、子反因巫臣阻止他们占田、夺夏姬而怀恨,杀其族分其家产。巫臣从晋国写信警告:你们贪谗滥杀,我必让你们疲于奔命而死。他请求出使吴国,晋君同意。到吴后,他教吴人用车战、布阵,并留下儿子狐庸做行人,鼓动吴国叛楚。从此吴国开始伐楚,子重、子反一年七次奔命。这告诉我们:私怨若用公器报复,会引发连锁灾难;掌权者应避免因私废公,否则反噬自身。
上下文
《左传·成公七年》记载,晋楚争霸背景下,楚国申公巫臣因与子重、子反结怨,叛逃晋国后推动晋吴联合抗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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