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管仲(旧题):管子·第67篇明法解·第3则
管仲(旧题)《管子》· 第67篇明法解 · 领导 · 决策 · 认知 · 行动
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勢,則羣臣不敢爲非。是故羣臣之不敢欺主者,非愛主也,以畏主之威勢也。百姓之爭用,非以愛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勝之數,以治必用之民;處必尊之勢,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故《明法》曰:「尊君卑臣,非計親也,以勢勝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AE%A1%E5%AD%90/%E7%AC%AC67%E7%AF%87%E6%98%8E%E6%B3%95%E8%A7%A3
定位:第67篇明法解·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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