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佚名(旧题):尚书·泰誓上·第1则

佚名(旧题)《尚书》· 泰誓上 · 健康 · 哲学 · 领导 · 心性

惟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聽誓。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亶聰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災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宮室、臺榭、陂池、侈服,以殘害于爾萬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婦。「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肅將天威,大勛未集。肆予小子發,以爾友邦冢君,觀政于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祗,遺厥先宗廟弗祀。犧牲粢盛,既于兇盜。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懲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有罪無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同力度德,同德度義,受有臣億萬,惟億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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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

周武王十三年春,在孟津大会诸侯,发表誓师辞。他说:天地是万物父母,人是万物之灵,其中最聪明的人作君主,君主应作民父母。如今商纣不敬上天,降灾百姓,沉湎酒色,暴虐无道;一人有罪就灭族,任官只凭世袭;大兴宫室台榭池苑、奢侈服饰,残害万姓;甚至焚炙忠良、剖剔孕妇。皇天震怒,命我父亲文王奉行天威,大功未成。我继承遗志,与友邦诸侯观政于商,纣仍无悔改,不祭上帝神祇,不祀宗庙,祭品被凶盗取走,还说自己有民有命,不怕侮辱。上天为民立君立师,君主能辅佐上帝、安定四方。有罪无罪,我怎敢违背天意?同力度德,同德度义;纣虽有亿万臣民,却亿万条心。

上下文

《尚书·泰誓上》记武王伐纣前在孟津的誓师,列举纣王罪状以明出师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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