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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02卷·第3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02卷 · 投资 · 决策 · 哲学 · 行动
若兩司併委一官,方及判官一員之事,其主轄、支收司,先因從京支度財貨,轉輸外地,此除彼附,照驗稽滯。「若京城得賢主吏,使居此司,專行檢轄,凡支撥官物,便給除破文憑,卻於所司置簿記錄,催到收附文記,即乃勾銷簿書,取捷之門,亦為允當。其行帳司近日權置,了絕舊帳,帳目告盡,司額自除。提點司是中旨特置,提振三司廢怠之事,固非有司敢得擬議也。」詔三司都憑由、理欠司,宜令為一處,命「官兼判。應諸道逋負官物,令三司逐部理約。」理欠司但總其所逋之數,糾督之餘,悉從恕奏。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02%E5%8D%B7
定位:第002卷·第3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陈恕对合并各司的具体安排:两司若并委一官,只够判官一人的事;主辖支收司因京外转运照验迟滞,若京城有贤吏专管,支拨官物即给除破文凭,另置簿记录,催到收附文记就勾销,是取捷之门。行帐司是临时设的,旧账清完就撤;提点司是中旨特设,提振三司废怠之事,不是有司敢议论的。诏令凭由、理欠合为一处,命官兼判,诸道欠负官物由三司逐部理约,理欠司只总其数纠督。做法是该并的并、该留的留,简化手续又保留监督;代价是要有得力主吏。今天精简流程也要保留关键核对。
上下文
承上陈恕奏议,记其对凭由、理欠、支收、行帐、提点等司的合并与保留建议及诏令结果。
今日一问
你精简流程时,有没有保留最关键的核对环节和得力负责人?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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