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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04卷·第1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04卷 · 财富 · 投资 · 认知 · 决策

王氏《詳解》以「職內」為「受藏」,以「職歲」為受用,此二職者,掌出入之數爾,而謂之「府」,亦非也。劉氏《中義》以「內府掌良貨賄」,知其為「受藏」,「外府掌共百物」,知其為「受用」,然內府曰「以待邦之大用」,謂之「受藏」,亦不通。若案其文,玉府掌良貨賄之藏,受而藏之,宜為「受藏之府。」《內府》掌受貨賄,以待邦之大用,宜為「受用之府。」然受藏曰貨,受用曰賄,而二府皆言貨賄,又不然矣。意者太府自有藏用二府,以受貨賄,太府總之,而內府則兼掌之以待用。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04%E5%8D%B7
定位:第004卷·第1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作者在辨析《周礼》中几个管财物的官职到底该怎么归类。有人把“职内”解释成“受藏”(负责收藏),把“职岁”解释成“受用”(负责支用),但作者认为这两个官职只是管进出账目,叫它们“府”并不合适。刘氏根据“内府掌良货贿”推断内府是受藏之府,根据“外府掌共百物”推断外府是受用之府,但内府又说“以待邦之大用”,所以叫受藏也讲不通。作者按原文推测:玉府收藏良货贿,才该叫受藏之府;内府接收货贿以待国家大用,才该叫受用之府。可原文受藏说“货”、受用说“贿”,两个府又都提“货贿”,还是对不上。作者最后给出一个折中理解:太府下面本来就有藏、用两个府来接收货贿,太府总管,内府则兼管两者以备支用。

上下文

这是清代《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中讨论《周礼》财官制度的一段,作者在辨析历代注家对“内府”“外府”“玉府”等职掌的不同解释。

今日一问

你手头有没有一个名称和实际功能对不上的制度或岗位?该按功能重新命名,还是按名称调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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