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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06卷·第2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06卷 · 财富 · 投资 · 决策 · 行动
凡稅賦、常貢、征榷之利方歸三司,而摘山煮海、坑冶、榷貨、戶絕沒納之財悉歸朝廷。外則分建二司,民間常賦及酒稅之課以歸轉運,而免役、坊場、河渡、禁軍缺額地利之資,悉歸常平別號。「朝廷封樁」,為歲料上供之數,運入京師,更立庫以貯之,而三司悉不得預焉。于是天下之財分而為二,始無專主,而祖宗處國計之良法,胥失之矣。自元豐官制行,戶部、度支、鹽鐵雖屬本曹,而磨勘歸之比部,衙司歸之都官,胄案歸之庫部,修造歸之將作,「河渠歸之都水,出納貿易歸之太府。宰相既與三司分權,而三司所統,又分裂于六部、寺監,利權一分,財用無藝。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06%E5%8D%B7
定位:第006卷·第2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原先税赋、常贡、专卖收入归三司,而山林海产、矿冶、专卖、户绝没收等财归朝廷。地方设两司,日常赋税酒税归转运司,免役、坊场、河渡、禁军缺额地利等归常平司,另设朝廷封桩库储存上供物资。于是天下财权一分为二,没有统一主管,祖宗的好办法都丢了。元丰官制改革后,户部、度支、盐铁虽属户部,但磨勘归比部,衙司归都官,胄案归库部,修造归将作,河渠归都水,出纳贸易归太府。宰相与三司分权,三司又被六部寺监分割,财权分散,开支无度。
上下文
此段接续前文,讲宋代元丰改制后财政机构重叠、职权分散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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