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16卷·第5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16卷 · 投资 · 心性 · 行动 · 哲学
如隻身無產,并新近逃來軍匠等籍,遞回原籍,仍從實具奏稽考。」武宗正德六年議准官吏人等子弟寄住年久成家許編入正圖甲首納糧當差又奏准排年編冊之法按明會典正德六年議准各文武官員吏典人等有「因陞降、改調死亡等事故,遺下家人弟男子姪寄住年久成家,看守墳塋,除已經附籍不許紛更外,中閒若有遺漏人丁,并有遺下地土,文職官吏務要移文原籍官司。武職官員亦要行移陞降、改調衛所照勘別無詐冒,許將丁產盡數報官,編入正圖甲首,納糧當差。仍於戶下註寫原籍、原任貫址及今收籍緣由。」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16%E5%8D%B7
定位:第016卷·第5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对于单身无产业、新近逃来的军匠等籍人员,要递解回原籍,但仍需据实上报核查。正德六年议准:文武官员、吏典等因升降、改调、死亡等变故,遗留家人子弟寄住年久成家、看守坟茔的,除已附籍不许变动外,中间若有遗漏人丁和土地,文职官吏须移文原籍官府,武职官员也须行移升降改调卫所核查,确无欺诈假冒,允许将丁产全部报官,编入正图甲首,纳粮当差,并在户下注明原籍、原任贯址及现在收籍缘由。
上下文
明代正德年间,官员吏典调动频繁,家属寄住外地成家,户籍管理混乱,朝廷议定附籍办法。
今日一问
今天流动人口落户,如何平衡原籍与居住地权益?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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