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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4卷·第4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4卷 · 财富 · 投资 · 成长 · 心性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玉海》云云。天聖六年,詔「民流積十年者,田聽人耕,三年後收減舊額之半。流民能自復者亦如之。諸州長吏能勸民修陂墾荒、增稅二十萬已上者,議賞。」又幸瑞聖園觀刈稻。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夏四月丁丑,貸河北流民復業者種食,復是年租賦。庚寅,振河北流民過京師者。九月甲辰,詔河北災傷民質桑土與人者悉歸之按《食貨志》:「帝聞天下廢田尚多,民罕土著,或棄田流徙為閒民。天聖初,詔民流積十年者,其田聽人耕,三年而後收,減舊額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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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24卷·第4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用产权激励让抛荒田复耕、流民返乡。天圣六年诏:流民弃田满十年,允许他人耕种,三年后只按原税额一半收税;流民自己能回来复业也照此办。又贷给河北流民种子粮食,免除当年租赋,赈济经过京师的流民,并下诏让因灾典卖桑土的人家赎回土地。这些政策针对的是“田荒人逃”的死结:地荒着没人种,流民回来又怕赋重。朝廷用减税、给种粮、允许他人代耕来打破僵局,同时用赎回土地保护灾民基本生计。今天处理闲置资源,也可用“谁用谁受益、限期优惠”来激活。

上下文

记宋仁宗天圣六年招辑流民、鼓励垦荒的诏令,反映北宋中期人地矛盾与荒政。

今日一问

面对闲置的田地或资源,你能设计一个让使用者先受益的短期激励吗?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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