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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5卷·第2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5卷 · 投资 · 成长 · 行动 · 哲学

七月,都督行府言:「潭、鼎、岳、澧、荊南歸業之民,其田已佃者,以附近閑田與之,免三年租稅;無產願受閑田者亦與之。」上諭輔臣曰:「淮北之民襁負而至,亦可給田,以廣招徠之意。」紹興七年。命禮官舉農蠶之祀。詔歸業人耕墾按《宋史高宗本紀》。七年五月壬申。命禮官舉農蠶之祀。秋七月己丑。詔諸路歸業民墾田及八年始輸全稅。八月乙卯。招歸正復業人。耕湖北京西閒田按《禮志》。七年始舉享先農之禮。以立春後亥日行一獻禮。又按志。七年始以季春吉巳日享先蠶。視風師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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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25卷·第2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七月,都督行府说:“潭、鼎、岳、澧、荆南归业的百姓,其田已被人佃种的,把附近闲田给他们,免三年租税;没有产业愿意接受闲田的也给。”皇上对辅臣说:“淮北百姓背着孩子而来,也可以给田,以扩大招徕之意。”绍兴七年,命礼官举行农蚕之祀。诏归业人耕垦。按《宋史·高宗本纪》,七年五月壬申,命礼官举行农蚕之祀。秋七月己丑,诏诸路归业百姓垦田到八年才开始交全税。八月乙卯,招归正复业人耕种湖北京西闲田。按《礼志》,七年开始举行享先农之礼,以立春后亥日行一献礼。又按志,七年开始以季春吉巳日享先蚕,比照风师之仪。

上下文

绍兴七年,南宋朝廷一面招抚归业百姓、给田免税,一面恢复农蚕祭祀,从礼制上重视农桑。

今日一问

今天如果要吸引人回乡或到新区发展,你觉得给田免税和仪式感哪个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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