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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5卷·第50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5卷 · 财富 · 投资 · 成长 · 哲学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九年,著作郎袁樞振兩淮還,奏「民占田不知其數。二稅既免,止輸穀帛之課,力不能墾則廢為荒地。他人請佃則以疆界為詞。官無稽考。是以野不加關,戶不加多,而郡縣之計益窘。望詔州縣畫疆立券,占田多而輸課少者隨畝增之,其餘閒田給與佃人。庶幾流民有可耕之地,而田萊不至多荒。」淳熙十一年六月己卯,詔「諸州歲買稻種,備農民之闕。」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光宗紹熙三年九月丙申勸兩淮民種桑按:《宋史光宗本紀》云云。紹熙五年,以廬州旱,詔貸稻種。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5%E5%8D%B7
定位:第025卷·第5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袁枢从两淮赈灾回来报告:百姓占田数量不清,两税已免,只交谷帛,无力耕种就抛荒;别人想佃种,原占者又拿田界说事,官府无从核查。结果田野没扩展,户口没增加,郡县财政更窘。他建议让州县划清田界、立下契约,占田多而纳税少的按亩增税,其余闲田给佃户耕种,使流民有地可耕、田地不致多荒。淳熙十一年六月,诏令各州每年买稻种,备农民缺种时用。光宗绍熙三年劝两淮民种桑;绍熙五年因庐州旱,诏贷稻种。
上下文
此段综合《宋史·食货志》与《孝宗本纪》等,记南宋孝宗至光宗时核实田亩、贷种劝农的措施,背景是土地兼并和隐田导致税基流失。
今日一问
如果身边有闲置土地和缺地的人,有什么办法把两者对接起来,又不引发权属纠纷?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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