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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5卷·第5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5卷 · 财富 · 投资 · 哲学 · 健康
從之。嘉定二年給民麥種稻種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二年「秋七月壬寅,命兩淮轉運司給諸州民麥種。冬十月己丑,命兩淮轉運使給諸路民稻種。」嘉定四年。二月辛巳。罷廣西諸州牛稅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嘉定八年,詔:「耕種失時者,雜種麻粟之屬,主無分其地利,官無取其秋苗。」按《宋史寧宗本紀》,「八年六月丙辰,詔兩浙江淮路諭民雜種粟麥麻豆,有司毋收其賦,田主毋責其租」按《食貨志》:「八年左司諫黃序奏,雨澤愆期,地多荒白,知餘杭縣趙師恕請勸民雜種麻粟豆麥之屬。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5%E5%8D%B7
定位:第025卷·第5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嘉定二年,命两淮转运司给各州百姓麦种,又给稻种。嘉定四年罢广西各州牛税。嘉定八年,因旱下诏:耕种失时的地方,允许杂种麻粟等作物,田主不得分收成,官府不得收秋税。左司谏黄序上奏:雨泽失期,地多荒白,余杭知县赵师恕请劝民杂种麻粟豆麦。因为种稻费少利大,杂种则劳多获少;若收成时田主分利、官府征税,百姓就白忙。若让他们自由杂种、收成全归自己,不用劝也会勤快,百姓可免挨饿。请下两浙、两淮、江东江西等路,凡耕种失时者,令杂种,主不分利,官不收税,农民得以续食,官府也省赈济费。诏从之。
上下文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连旱,官员推动杂种救灾,核心是免除田主分成和官府赋税,让农民有积极性抢种补种。
今日一问
遇到生产误期时,怎样调整规则让补救措施真正落到劳动者手里,而不是被中间层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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