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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5卷·第7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5卷 · 投资 · 领导 · 决策 · 哲学
此雖稱民地,然皆無明據,括為官地,有何不可?」又曰:「黃河已移故道,梁山濼水退地甚廣,已嘗遣使安置。屯田民昔嘗恣意種之,今官已籍其地,而民懼徵其租,逃者甚眾。若徵其租,而以冒佃不即出首罪論之,固宜。然若遽取之,恐致失所。可免其徵,赦其罪,別以官地給之。」御史臺奏:大名、濟州因刷梁山濼官地,或有以民地被刷者。上復召宰臣曰:「雖曾經通檢納稅而無明驗者,復當刷問。有公據者,雖付本人,仍須體問。」十月,復與張仲愈論冒《占田事》。大定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戶不自種,悉租與民,詔令治罪。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5%E5%8D%B7
定位:第025卷·第7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这段讲的是金朝官府清理土地时,既要收权,又怕逼反百姓。核心是:认定官地可以强硬,但执行要留余地。有人主张把没有明确地契的民地一律括为官地,理由是黄河改道后退出的滩地很多,过去百姓随意耕种,如今官府登记在册,他们怕交租而逃亡。若按冒佃不报治罪,法理上说得通,但突然夺地会让人流离失所。所以皇帝决定:免租、赦罪,另拨官地安置。后来御史台报告大名、济州括地时误刷了民地,皇帝又要求:即使曾通检纳税但无凭证的,也要再查问;有公据的虽还给本人,仍须核实。这说明土地清查不能一刀切,要有凭证、有复核、有安置。
上下文
摘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记金世宗大定年间括地、屯田与民地纠纷,反映金朝土地清查中的官民矛盾。
今日一问
今天处理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问题,能否也做到先核实凭证、再给过渡安置,而不是一刀切?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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