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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1卷·第58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1卷 · 投资 · 哲学 · 领导 · 健康
凡頒賞《地參》之一食。鄭康成曰:「賞地之稅,參分計稅,王食其一也,二全入於臣 。」王氏詳說曰:「《周禮》所謂三之一者,見於《大司徒》,又見於《大司馬》。其說有二,初不可概論。夫《司馬》所謂下地者參之一,謂下地授田百畝,萊二百畝,一年耕之,二年休之,此一說也。《大司徒》言諸侯之地四百里,諸伯之地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謂諸伯受其二而以一歸之天子」,此又一說也。此所謂「頒賞地,參之一食」,當以《大司徒》所載之說。先鄭謂「不以美田為采邑」,失之矣。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1%E5%8D%B7
定位:第041卷·第5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凡是颁赐赏地,按三分之一收税供王食用。郑玄注:“赏地的税,按三分计算,王取其一,其余二分全归臣下。”王氏详说:“《周礼》说的‘三之一’,见于《大司徒》,又见于《大司马》,有两种说法,不能一概而论。《司马》说的下地参之一,指下地授田百亩、莱二百亩,一年耕种两年休耕,这是一种说法。《大司徒》说诸伯之地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指诸伯受用二分而以一分归天子,这又是一种说法。这里说的‘颁赏地,参之一食’,应当用《大司徒》所载的说法。先郑说‘不以美田为采邑’,就失掉了这个意思。”
上下文
同卷,讨论赏地“参之一食”的税率,辨析《周礼》中“三之一”的两种不同语境,批评先郑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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