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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3卷·第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3卷 · 人性 · 财富 · 投资 · 决策

依令:「口分之外,知有買匿,聽相糾列,還以此地賞之。」至有貧人,實非賸長買匿者,苟貪錢貨,詐吐壯丁口分,以與糾人,亦既無田,即便逃走。怙賣者,怙荒田七年,熟田五年,錢還地還,依令「聽許露田」,雖復不聽賣買,賣買亦無重責。貧戶因王課不濟,率多貨賣田業,至春困急,輕「致藏走。亦有懶惰之人,雖存田地,不肯肆力,在外浮游三正,賣其口田,以供租課。比來頻有還人之格,欲以招慰逃散。假使蹔還,即賣所得之地,地盡還走,雖有還名,終不肯住,正由縣聽其賣怙田園故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3%E5%8D%B7
定位:第043卷·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官府允许举报隐匿田产,并赏给举报人土地,结果穷人为了赏钱,谎报壮丁的份地,导致自己无田可种而逃亡。政策本意是鼓励举报,却让穷人钻空子,反而失去土地。另外,对买卖土地的人处罚很轻,卖荒田七年、熟田五年后钱地两还,甚至允许露田买卖,没有重罚。贫户因赋税逼迫,常卖田产,到春天困急就藏匿逃亡。懒人虽有田也不肯出力,在外游荡,卖口分田交租。近来有招抚逃散的政策,但逃户短暂回来就卖掉所得土地,地卖完又跑,终究不肯留下,正是因为县里允许他们卖田。

上下文

《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43卷收录北朝田制史料,反映均田制下土地买卖与逃亡问题。

今日一问

如果举报奖励反而让弱者失去土地,政策该如何调整?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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