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3卷·第52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3卷 · 哲学 · 健康 · 财富 · 投资

按鄭樵《通志》,「天寶中應受田一千四百三十萬三千八百六十二頃十三畝。」按十四年有戶八百九十萬餘,計定墾之數,每戶合一頃六十餘畝。至建中初,分遣黜陟使按比墾田田數,都得百十餘萬頃建中三年,減王公以下永業田。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三年,減王公以下永業田:郡王、職事官從一品,田五十頃;國公、職事官正二品,田四十頃;郡公、職事官從二品,田三十頃;縣公、職事官正四品,田十四頃;職事官從四品,田十一頃。」建中四年,判度支、戶部侍郎趙贊請置「大田。」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3%E5%8D%B7
定位:第043卷·第5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天宝年间登记应受田约一千四百三十万顷,按当时八百九十多万户算,每户平均一顷六十多亩,可见账面垦田数远大于实际。到建中初年派使臣核实,实际垦田只有一百一十多万顷,说明户籍和田亩严重脱节。建中三年又削减王公以下官员的永业田:郡王、一品官五十顷,国公、二品四十顷,郡公、三品三十顷,四品十四顷,从四品十一顷。核心是土地数字虚高、兼并严重,朝廷只能通过减额和清查来应对。

上下文

摘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郑樵《通志》及《唐书·食货志》,记唐代天宝至建中年间田制与官田限额。

今日一问

今天若发现统计数字与实际严重不符,你会先查数据来源,还是先调整分配规则?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