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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4卷·第35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4卷 · 财富 · 投资 · 哲学 · 领导
「逃民復業及浮客請佃者。委農官勘驗。以給授田土。收附版籍。州縣未得議其差役。乏糧種耕牛者。令司農以官錢給借。其田制為三品。以膏沃而無水旱之患者為上品。雖沃壤而有水旱之患、埆瘠而無水旱之慮者為中品,既埆瘠復患於水旱者為下品。上田,人授百畝,中田百五十畝,下田二百畝,並五年後收其租,亦只計百畝,十收其三。一家有三丁者,請加受田如丁數。五丁者從三丁之制,七丁者給五丁,十丁給七丁,至二十、三十丁者以十丁為限。若寬鄉田多,即委農官裁度以賦之。其室廬蔬韭及梨棗榆柳種藝之地,每戶十丁者給百五十畝,七丁者百畝,五丁者七十畝,三丁者五十畝,不及三丁者三十畝。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4%E5%8D%B7
定位:第044卷·第3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对于逃民回乡复业和浮客请求佃种的人,委托农官勘验,授予田土,登记入户籍,州县不得马上派差役。缺粮种耕牛的,由司农用官钱借给。田分三等:肥沃且无水旱之忧为上等,虽肥沃但有水旱之忧或贫瘠但无水旱之忧为中等,既贫瘠又有水旱之忧为下等。上田每人授一百亩,中田一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都是五年后收租,只按一百亩计,收三成。一家有三丁的可按丁数加授田,五丁按三丁制,七丁给五丁,十丁给七丁,二十、三十丁以十丁为限。宽乡田多,由农官酌情分配。宅舍菜地及梨枣榆柳种植地,每户十丁给一百五十亩,七丁给一百亩,五丁给七十亩,三丁给五十亩,不到三丁给三十亩。
上下文
这是陈靖在至道二年提出的募民垦田方案,详细规定授田等级、数量、租税和桑果地配置。
今日一问
今天分配资源时,你会按土地质量分级授田,还是按家庭劳动力多少来分配?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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