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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5卷·第5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5卷 · 投资 · 领导 · 认知 · 成长

已行新法縣分,田土頃畝、川港陂塘之類,令佐受代,具墾」闢開修之數授諸代者,令照籍有實乃代。按《文獻通考》:「二年,三司言,天下屯田省莊,皆子孫相承,租佃歲久,乞不許賣,其餘沒官納莊,願賣者聽。從之。」熙寧三年,王韶奏「治渭原至秦州旁河良田。」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三年,王韶言「渭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紀旁河五六百里,良田不耕者無慮萬頃。治千頃,歲可得三十萬斛。」知秦州李師中論韶指極邊見招弓箭手地,恐秦州益多事。詔遣王克臣等按視,復奏與師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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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45卷·第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已经推行新法的县,要把田地面积、河港池塘等登记清楚。官员交接时,必须把开垦和修整的数量列成清单交给接任者,接任者按清单核实无误才能接手。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前任虚报政绩、后任推诿责任,让土地数据真实可查。具体做法是:离任前逐项造册,写明清丈和修复的数目;接任者对照原册实地查验,相符才签字。核心是让责任随土地走,避免人走账乱。

上下文

北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重视土地清丈与屯田管理。此条出自《文献通考》等记载的官田交接制度。

今日一问

你手头的工作交接时,有没有一份让接任者能按图索骥、核实无误的清单?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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