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6卷·第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6卷 · 哲学 · 健康 · 财富 · 投资

彙考六  宋三〈紹興九則 孝宗隆興二則 乾道十則 淳熙七則 光宗紹熙三則 寧宗慶  元四則 嘉泰二則 開禧二則 嘉定七則〉食貨典第四十六卷田制部彙考六宋三紹興二十一年學田為勢家侵佃者命提學官覺察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二十一年以大理寺主簿丁仲京言凡學田為勢家侵佃者命提學官覺察。又命撥僧寺常住絕產以贍學。戶部議併撥無敕額庵院田。詔可。紹興二十三年秋七月庚戌,禁諸軍瀕太湖擅作壩田。冬十月丁丑,修築宣州、太平州圩田。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二十三年,諫議大夫史才言:「浙西民田最廣,而平時無甚害者,太湖之利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6%E5%8D%B7
定位:第046卷·第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绍兴二十一年,根据大理寺主簿丁仲京的建议,凡学田被权势之家侵占佃种的,命提学官觉察处理。又命拨僧寺常住绝产以赡养学校,户部建议一并拨无敕额庵院田,皇帝下诏许可。绍兴二十三年秋七月,禁止诸军濒太湖擅自筑坝田;冬十月,修筑宣州、太平州圩田。谏议大夫史才说:浙西民田最广,平时无大害,靠的是太湖之利。这说明:公共资源(学田、水利)易被权势或军队侵占,必须设专门监督,及时清退,才能保障公益。

上下文

南宋绍兴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学田被侵、太湖坝田及圩田修筑等事,见《宋史·食货志》。

今日一问

你身边的公共资源有没有被少数人悄悄占用?该由谁去觉察?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