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7卷·第5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7卷 · 投资 · 领导 · 健康 · 行动

承安元年初行區田法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元年夏四月戊午,初行區種法。民十五以上,六十以下有土田者,丁種一畝。五月庚辰朔,觀稼於近郊,因閱區田。」按《食貨志》:「承安元年四月,初行區種法,男年十五以上,六十以下有土田者,丁種一畝,丁多者五畝止。」承安二年,以馬百祿奏,不限區種畝數,又放閘水溉百姓田。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二年二月九路提刑馬百祿奏聖訓,「農民有地一頃者區種一畝。五畝即止。臣以為地肥瘠不同。乞不限畝數。」制可。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7%E5%8D%B7
定位:第047卷·第5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承安元年,金朝正式推行区种法: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有土地的男丁,每人必须区种一亩,丁多的人家最多五亩。章宗还到近郊看庄稼,顺便视察区田。第二年,提刑马百禄上奏说:农民有地一顷的只区种一亩、五亩就止,但土地肥瘦不同,请求不限制亩数,朝廷批准了。这说明强制摊派指标容易一刀切,地方官根据实情提出调整,朝廷也愿意放宽,从硬性规定转向灵活执行。

上下文

金章宗承安元年至二年,初行区种法并因马百禄奏请放宽亩数限制。

今日一问

你执行上级指标时,发现实际情况有差异,会主动反映并调整吗?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