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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1卷·第25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1卷 · 领导 · 行动 · 财富 · 投资
其加級陞任者,不復添給。凡應給地十晌以下者,戶部撥給;十晌以上,奏請撥給。牧廠草場,順治六年題准,順義、清河、漷縣、沙河、盧溝橋五處荒地二萬四千四百七十四晌。通州河、沙河、清河、盧溝橋兩岸各長五里、闊三里、俱令丈作馬廠。又令嗣後棄地為馬廠、永行停止。如沙地不堪耕種者、仍留牧馬田土三衛所屯田凡屯田額賦。順治六年題准、「直隸天津葛沽等處屯地,舊例三則輸租:上地每畝六升,中地四升五合,下地三升。」今定果樹菜畦、水田葦地,每畝科租一斗。麥地六升。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1%E5%8D%B7
定位:第051卷·第2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官员升职加级不额外增给园地。应给地十晌以下的由户部直接拨,十晌以上需上奏请拨。牧厂草场方面,顺治六年规定顺义、清河等五处荒地二万四千余晌,通州河等两岸各长五里宽三里丈量作马厂,并令以后不再占弃地为马厂;沙地不能耕种的仍留牧马。屯田额赋:直隶天津葛沽等处屯地旧例分三等输租,上地每亩六升,中地四升五合,下地三升;现定果树菜畦水田苇地每亩一斗,麦地六升。
上下文
顺治六年清廷规范园地拨给程序、马厂用地及屯田租赋,反映清初土地管理与财政的细化。
今日一问
土地用途变更时,是否该像古人那样明确禁止随意侵占耕地?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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