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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3卷·第1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3卷 · 投资 · 决策 · 健康 · 财富
史傳說助貢之法,惟孟子為明。鄭據其言,以什一而徹為通外內之率,理則然矣。而《食貨志》云:「井方一里,是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餘二十畝為廬舍。」其言取孟子為說,而決其本旨。班固既有此言,由是群儒遂謬。何休之注《公羊》,范甯之解《穀梁》,趙岐之注《孟子》,宋均之說樂緯,咸以為然,皆義異於《鄭》,理不可通。何則?言「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則中央百畝共為公田,不得家取十畝也。又言八家皆私百畝,則百畝皆屬公矣,何得復以二十畝為廬舍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3%E5%8D%B7
定位:第053卷·第1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史书讲助法、贡法,以《孟子》最清楚。郑玄根据孟子,把十分之一作为内外通行的税率,道理上说得通。但《食货志》说井田一里,八家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共八百八十亩,剩下二十亩做庐舍。班固采用孟子说法却曲解本意,后来何休、范宁、赵岐、宋均等都跟着错。作者反驳:孟子说“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公田就是中间一百亩,不能每家再取十亩;八家私田各百亩,已包括全部耕地,不能再有二十亩庐舍。
上下文
批评班固《食货志》及何休、赵岐等对井田制的误解,维护郑玄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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