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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4卷·第32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4卷 · 哲学 · 财富 · 投资 · 认知

按:蔡氏註《書》,畎澮之制,但據《周禮》言之,蓋虞夏之制已無所考。然少康「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與一甸六十四井、五百一十二家之數略同,則田制亦不甚異也。《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陳祥道曰:「夏、商、周之授田,其畝數不同何也?《禹貢》於九州之地或言土、或言作、或言乂,蓋禹平水土之後,有土見而未作,有作焉而未乂,則于是時人工未足以盡地力,故家五十畝而已。沿歷商、周則田浸闢而法備矣,故商七十而助,周百畝而徹。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4%E5%8D%B7
定位:第054卷·第3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编者按:蔡氏注《尚书》讲畎浍制度,只依据《周礼》,因为虞夏的制度已无法考证。但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和一甸六十四井、五百一十二家的数目差不多,可见田制差别不大。《孟子》说:夏代每家五十亩行贡法,商代七十亩行助法,周代百亩行彻法,其实都是十分抽一。陈祥道问:夏商周授田亩数为什么不同?《禹贡》说九州土地有的刚出土、有的已耕作、有的已治理好,禹平水土后,人力还不足以尽地力,所以每家五十亩;到商周,田地逐渐开辟,制度完备,所以商七十亩、周百亩。

上下文

《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田制,引《孟子》和陈祥道的话,讨论夏商周授田亩数差异的原因。

今日一问

制度设计是否应该随着资源开发程度逐步调整,而不是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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