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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60卷·第2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60卷 · 投资 · 人性 · 健康 · 决策

縱不能盡如周制,一人而兼三十夫之田,亦已過矣。而期之三年,是又迫蹙平民,使自壞其業,非人情難用。吾欲少為之限,而不奪其田,嘗已過吾限者,但使後之人不敢多占田以過吾限耳。」要之,數世富者之子孫,或不能保其地以復於貧,而彼嘗已過吾限者散而入於它人矣,或者子孫出而分之,亦無幾矣。如此,則富民所占者少而餘地多,則貧民易取以為業,不為人所役屬,各食其地之全利,利不分於人,而樂輸於官。夫端坐於朝廷,下令於天下。不驚民。不動眾。不用井田之制。而獲井田之利。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60%E5%8D%B7
定位:第060卷·第2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作者认为,即使不能完全照周制,一人占三十夫之田也已过分。但限三年完成,是逼迫平民自己毁业,不近人情,难推行。他想稍作限制,不夺已有田,只规定后来者不得超限。这样几代之后,富者子孙可能保不住地而变贫,超限的地会散入他人之手,或子孙分家后所剩无几。于是富人占地少,余田多,贫民容易买田为业,不再被人役使,能享土地全利,也乐意交税。朝廷端坐下令,不惊民、不动众,不用井田制,却获井田之利。

上下文

作者提出“限而不夺”的渐进限田方案,认为可避免激烈冲突,通过代际自然稀释实现土地分散。

今日一问

对于财富过度集中,是直接没收更有效,还是设定上限、让时间自然稀释更稳妥?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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