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60卷·第38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60卷 · 财富 · 投资 · 认知 · 哲学

卻於後項通結,逐一開具某人田若干畝,產錢若干,使其首尾互相照應。又造合縣都簿一扇,類聚諸簿,通結逐戶田若干畝,產錢若干文。其有田業散在諸鄉者,則併就煙「爨地分開排總結,並隨秋料稅簿送州印押下縣,知佐通行收掌。人戶遇有交易,即將契書及兩家砧基,照鄉縣簿對行批鑿,則版圖一定,而民業有經矣。但或者尚疑如此,則本州產田納稅本輕,而今當反重,官田納租本重,而今當反輕。施行之後,爭競必多。須俟打量了畢,灼見多寡實數,方可定」議。其說似亦有理。伏乞聖照,并與行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60%E5%8D%B7
定位:第060卷·第3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把各户田产和税钱逐项列清,让前后账目对得上;再编一本全县总簿,汇总每户田亩和产钱。田分散在各乡的,就地合并编排,随秋税簿送州盖章下发县里保管。百姓买卖土地时,拿契书和两家土地底册到县簿核对批注,地籍就固定了。有人担心:本州产田税轻、官田租重,改革后可能反过来,引发争讼。所以要先丈量完,看清实际数目再定方案。

上下文

南宋朱熹在福建推行经界法(土地清丈)时的奏状,编于清代《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今日一问

你手头的账目或记录,是否也能做到前后对照、随时核对?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